第三部份 应对措施
一、中国的ROHS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管理办法”
1、管理范围:电子产品,发布目录的形式
2、实现方式:强制认证
3、实施时间:有害物质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其他方面从2005年7月1日开始
二、中国的WEEE
制定“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条例”。
1、10亿台在用设备,年产2亿台,年报废3000万台 ;2、生产者责任原则;3、处理企业要有资质;4、由发改委起草,已经上报国务院,有望年内出台。
三、检验检疫系统应对情况
1、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召开企业的欧盟电器环保法规宣贯会。
2、加强检验检疫部门对ROHS指令有关项目的检测能力,引导企业送样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ROHS专项检测。
3、结合检验检疫把关职能,充分利用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检测合格的,纳入快速通关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及早、主动送样到我们系统内的实验室实施检验。
4、协助企业开展相关检测和建立日常检验制度,建立、增加与指令相关的测试实验室和相关检测项目。
5、根据掌握情况,及时向企业发布ROHS指令方面的预警信息。
6、相关的国家标准在研究中,检验检疫系统准备积极参与制订。
7、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订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广东局是主要参加单位之一。
8、广东局化矿金检测中心已率先制订电子电气产品中6种有害物质的全系列检测标准草案。
9、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正在酝酿检验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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