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份 ROHS指令专题
一、ROHS涉及的产品范围
1、大型家用电器;2、小型家用电器;3、IT和通讯设备;4、消费类电子电器设备;5、照明设备(包括家用灯泡和照明设施);6、 电子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8、自动售货机;
说明:
1、对于今后是否将WEEE清单的第8、9类的医疗器械和测量仪器纳入ROHS管理范围仍待继续讨论。
2、上述每大类产品又进一步细分为更多的小类产品,详情可参考WEEE指令附件1B中的产品清单。
二、ROHS涉及广东的主要出口产品目录
1、大型家用电器类产品 :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空气调节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类产品:微波炉、电烤箱、电咖啡壶、电热水壶、面包机、多士炉、饮水机、电炸锅、电磁炉、电热水器、电动毛发推剪、电发钳等
3、电子设备类:收录音机、CVD、DVD、组合音响、汽车音响、有源音箱、电视机、显示器、监视和控制器等
4、IT和通讯类产品:电话机、传真机、手机等
5、照明设备类:台灯、落地灯、吊灯、射灯、嵌入试灯具、灯串、节能灯、电子整流器、光管支架等
6、电子和电气工具类:手提电钻、电锯、电动螺丝刀等
三、ROHS的豁免清单
1、第一批豁免清单包括了9种产品中的相关物质:
① 小型荧光灯的汞,每个灯汞含量不超过5毫克;
② 通用的直的荧光灯中的汞(对于汞盐含量有相应的限制规定);
③ 特殊用途的直的荧光灯中的汞;
④ 其他灯中的汞;
⑤ 阴极射线管、电子元器件和荧光管中的铅;
⑥ 合金中的铅,在钢基中的重量百分比不超过0.35%,在铝基中重量百分比不超过0.4% ,在铜基中重量百分比不超过4%。
⑦ 高熔点型焊料中的铅(如包含超过85%的铅的锡-铅合金焊料);服务器、存储器和存取阵列系统的焊料中的铅(豁免期到2010年);用于网络开关、信号传输以及通信网络管理设备的焊料里的铅;在电子陶瓷元件(如压电元件)中的铅。
⑧ 除有关指令(91/338/EEC和76/769/EEC)禁止应用以外的镉镀层;
⑨ 在吸收式电冰箱防腐蚀用的碳钢冷却系统中的六价铬。
2、第二批豁免清单可能包括22种产品,待发布。
四、受控的有害物质种类和限量
具体种类和限量见上述ROHS指令核心内容。
说明:
1、上述限量来自2003年12月欧盟的一次会议,目前已经被国际上广泛采纳。但由于尚未成为欧盟最终的法规条文,该限量仍存在变动可能。
2、对于受控有害物质的种类,欧盟一直进行相关的研究,在今后很可能继续增加受控物质的种类。
五、受控有害物质的用途及可能含有这些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部件和原材料
本节内容有助于了解受控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分布情况,对于确定今后的检测、抽查、监控、预警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1、铅(Pb)
铅及其化合物的主要用途:① 塑料稳定剂、橡胶固化剂及配合剂;② 焊接、涂蜡材料、电气连接;③ 电池原料;④ 颜料、涂料、墨水、染料的原料;⑤ 电镀液;⑥ 润滑剂、硬化剂、油漆的干燥剂;⑦ 陶瓷部件;⑧光学玻璃;
可能含有铅的材料:① 包装材料 ;② 印刷电路板;③ 电池和电池组;④ 部件的电极、引导端子;⑤ 涂料、颜料、墨水、染料;⑥ 各种合金;⑦ 电子陶瓷部件;⑧ 各种玻璃材料,包括电阻体、粘合剂、玻璃料、密封材等;
2、镉(Cd)
镉及其化合物的主要用途:① 塑料的稳定剂;② 化学合成材料;③ 电池、相片;④ 表面处理、连接材料;⑤ 油漆、颜料、墨水、着色剂;⑥低熔点焊接、保险丝;⑦电镀液的稳定剂、电镀光泽剂;
可能含有镉的材料:① 包装材料;② 塑胶部件;③ 电池和电池组;④ 部件的电极、引导端子;⑤ 涂料、颜料、墨水、染料;⑥ 各种合金部件;⑦ 电子陶瓷部件;⑧各种玻璃材料,包括电阻体、粘合剂、玻璃料、密封材等;
3、汞(Hg)
汞及其化合物的主要用途:① 防腐剂、催化剂、防霉剂、杀菌剂;② 金属蚀刻;③ 电池;④ 颜料;⑤电极、水银灯;
可能含有汞的材料:① 包装材料;② 印刷电路板;③ 电池和电池组;④ 涂料、颜料、墨水、染料;⑤日光灯;
4、六价铬(Cr6+)
六价铬化合物的主要用途:① 催化剂、防腐剂;② 陶瓷用着色剂;③ 电池;④ 电镀液、防锈剂;⑤ 涂料、颜料、墨水;⑤ 鞣皮;
可能含有六价铬的材料:① 包装材料、外壳;② 印刷电路板;③ 电池和电池组;④ 电镀防锈处理的部件;⑤ 涂料、颜料、墨水、染料;⑥皮革部件;
5、阻燃剂
可能含有溴代阻燃剂的材料:
① 塑胶产品部件:各种聚合物材料,如PE、ABS、HIPS、LDPE、聚酯,电器塑料外壳,电线电缆,开关等;② 印刷电路板;
六、通常的测试部件
1、电子元件:电阻、电容、集成电路、PCB板、二极管;
2、塑胶件:外壳、风扇页、连接器、套管、插头、旋钮、温控器、开关的外壳;
3、金属件:导线、外壳、马达壳、弹簧、漆包线、焊锡、螺钉、触片;
七、违反指令的惩罚措施
如在欧盟的市场抽查上发现产品不符合指令要求,将会被退货、有偿销毁等。事实上,如果整机制造商不能提供产品符合指令的证据,将不会有欧盟进口商购买这些产品。
八、符合指令的途径及注意问题
1、虽然,ROHS指令把责任归在整机制造商,并未对元器和材料制造商提出要求。但对于整机制造来说,对原材料和元器件的确认和追溯是控制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整机制造商会要求原材料和元器件制造商提供检测报告或证书。
2、与欧盟其他的指令不同的是,通过几个测试去验证整机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是近乎不可能的,最合理的做法是从原材料和元器件供应商处取得材料的检测数据,然后转换为产品的符合性声明。但是,整机制造商还需要去判断材料供应商的检测数据是否可靠,可以通过下述途径判断:调查出具检测数据的实验室声誉;随机抽样自行送检。
3、多数情况下,对于所有六种有害物质的测试是不必要的,其检测成本也非常高昂。因此,必须咨询专业机构,以确定哪些部件需要进行哪几娄有类有害物质的检测。如对集成电路块中的静电涂层公限于铅的测试,因为锡/铅是使用在这种涂层的最普遍的材料。相对来说,镉和六价铬是较难在这里被发现的,而汞、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的存在更是不可能。
4、可能需要修改您的质量体系文件,增加相应的内容。
5、产品一致性总是有一定限度的,送检样品的有害物质含量如果接近限值,将不能保证您所有的产品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