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了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Intertek 天祥集团。
第一章 【适用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家用小家电类商品,范围包括本规范第三章所列标准中涵盖的适用电器产品。
1.2常见小家电产品包括厨房或烹饪适用的厨电产品,例如电水壶、电茶壶、电热杯、电热水瓶等产生沸水的电开水器、咖啡壶、煮蛋器、电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电饭锅、电压力锅(含电压力饭锅)、电烹调平锅、电炖锅、电热锅、电蒸锅、电药壶(煲)、电酸奶器、煮沸清洗器、饮水机(单热)、带有水壶的多功能的早餐机、多用途电热锅、电火锅、热水蒸汽消毒器、家畜饲料蒸煮器、带有水套的煮胶锅、豆芽机等,包括这种烹饪电器,例如微波炉、面包片烘烤器、华夫饼炉、电烤箱、电烤炉、旋转烤架、烘烤器、烤肉叉、辐射烤架、烤盘、烧烤架、奶酪烤架、接触烤架、室内用烧烤炉、食物烘烤器、电炉、电灶、电磁灶、气电组合烧烤器具中的电器部分、面包机、光波炉、多士炉等,包括其他厨房内使用的电动器具,例如各类料理器具、榨汁机、原汁机类、食物混合器、奶油搅打器、打蛋机、搅拌器、筛分器、搅乳器、柑桔果汁压榨器、离心式榨汁机、绞肉机、面条机、果浆汁榨取器、切片机、豆类、切片机、土豆剥皮机、磨碎器与切碎器、磨刀器、开罐头器、刀具、食品加工器、谷类磨碎器、咖啡碾碎器、家用榨油机等。
1.3家居生活电器商品,例如电熨斗、挂烫机、浴霸或其他浴室电热器具、室内加热器、冷热饮水机、各种电风扇、通风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除湿机、吸尘器、除螨仪、电子坐便器或智能马桶盖、电热毯电热垫、充电器、干衣架、灭虫器、挥发器等。
1.4个人健康护理商品,例如包括剃须刀,电推剪、机械按摩器、足浴盆、按摩床,按摩带,按摩椅、电吹风、干手器、电热梳、卷发器、电发夹、直发器、毛发定型器、面部桑那器、蒸脸机、电动牙刷、暖脚器和热脚垫、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暖手宝等。
第二章 【抽样方式】
2.1采用购买线上店铺的商品的方式。
2.2采用抽检线下仓库中的商品的方式。
2.3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
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三章【检验依据】
3.1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2-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GB 4706.7-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18-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GB 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2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碗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2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GB 4706.3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GB 4706.44-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48-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5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坐便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5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口腔卫生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6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衣物干燥机和毛巾架的特殊要求
GB 4706.7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灭虫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80-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暖脚器和热脚垫的特殊要求
GB 4706.8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挥发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8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夹烫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84-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织物蒸汽机的特殊要求
GB 4706.8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99-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
GB 12021.6-2017 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2021.9-2008 交流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1456-2014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4849-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2049-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6893-2018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
GB 4806.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3.2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3.3以上最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最新版本的推荐性产品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第四章【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章【检验要求】
5.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表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号 |
检测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分级 |
1 |
小家电 |
GB 4706.1及特标 |
标志和说明 |
GB 4706.1及特标 第7章 |
A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GB 4706.1及特标 第8章 |
A |
|||
输入功率和电流 |
GB 4706.1及特标 第10章 |
A |
|||
温升(发热) |
GB 4706.1及特标 第11章 |
A |
|||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GB 4706.1及特标 第13章 |
A |
|||
瞬态过电压 |
GB 4706.1及特标 第14章 |
A |
|||
耐潮湿 |
GB 4706.1及特标 第15章 |
A |
|||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GB 4706.1及特标 第16章 |
A |
|||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
GB 4706.1及特标 第17章 |
A |
|||
非正常工作 |
GB 4706.1及特标 第19章 |
A |
|||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
GB 4706.1及特标 第20章 |
A |
|||
机械强度 |
GB 4706.1及特标 第21章 |
A |
|||
结构 |
GB 4706.1及特标 第22章 |
A |
|||
内部布线 |
GB 4706.1及特标 第23章 |
A |
|||
元件 |
GB 4706.1及特标 第24章 |
A |
|||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
GB 4706.1及特标 第25章 |
A |
|||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
GB 4706.1及特标 第26章 |
A |
|||
接地措施 |
GB 4706.1及特标 第27章 |
A |
|||
螺钉和连接 |
GB 4706.1及特标 第28章 |
A |
|||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
GB 4706.1及特标 第29章 |
A |
|||
耐热和耐燃 |
GB 4706.1及特标 第30章 |
A |
|||
防锈 |
GB 4706.1及特标 第31章 |
A |
|||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
GB 4706.1及特标 第32章 |
A |
|||
电饭锅能源效率 |
GB 12021.6-2017 |
B |
|||
交流电风扇能效 |
GB 12021.9-2008 |
B |
|||
微波炉能源效率 |
GB 24849-2017 |
B |
|||
电磁灶能源效率 |
GB 21456-2014 |
B |
|||
交流换气扇能效 |
GB 32049-2015 |
B |
|||
空气净化器能效 |
GB 36893-2018 |
B |
|||
食品接触材料 |
GB 4806.1 及相应材料对应标准 |
A |
|||
注: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优先根据《京东开放平台三方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判定 |
5.2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5.2.1.产品标准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5.2.2.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不适用于表中的项目要求则不进行检测。
5.2.3.有无线电功能的智能产品,无线电要求应参考国家相关规定检测。
第六章 【判定原则】
6.1.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6.2.标识标志判定原则
当产品标识标志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不合格。
6.3.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6.4.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第七章【异议处理】
7.1.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7.2.复验:
7.2.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测的项目不予复测。
7.2.2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7.2.3.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7.2.4.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7.2.5.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7.2.5.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7.2.5.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7.2.5.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7.2.5.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京东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理明细表》中相应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理明细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9.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9.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范于2021年1月5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1月1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