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PVOC认证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确认文件, 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
所谓坦桑尼亚PVOC认证也可以认为是坦桑尼亚COC认证,即出口坦桑尼亚的符合性申明,属于装船前检验的一种认证。
所有在 PVOC 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坦桑尼亚PVOC涵盖的管制产品有机械设备,日常用品,食品,化妆品,化学化工品,家具,办公设备,成人用品,电子电器,厨房卫浴产品,容器,衣服纺织箱包鞋子,汽摩配件,二手产品等等非坦桑尼亚禁止进口产品,均需要认证。
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国际标准。 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 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二.坦桑尼亚COC认证申请模式(一) Route A, 证书有效期:3个月(一次性有效,3个月之后如果没用就失效)
受理条件:
受PVoC监管的,所有制造商或贸易商出口的产品。(二) Route B, 产品注册证制度,注册证有效期1年
受理条件:
必须有连续2次合格的Route A 检验
不能办理注册证的产品:
(1)食糖
(2)粮食(谷物)
(3)豆类
(4)化肥
(5)动物及渔业产品(新鲜和冷冻)
(6)新鲜的奶制品
(7)新鲜的园艺产品(花卉)
(8)二手货(使用过的货物)
坦桑尼亚PVOC/COC管制产品清单:
玩具和体育用品;电器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工产品;机械材料及燃气具;纸张和文具;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安全(个人防护设备);粮食及粮食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