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品安全加強法(CPSIA)最新消息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於2008年9月4日召開了一次公共會議,就《2008消費品安全加強法》(CPSIA)的實施細節為製造商提供指引。
會議由CPSC代理主席Nancy Nord主持,其他CPSC成員包括法律總顧問Cheryl A. Falvey、合規和現場調查部總監John Gibson Mullan、危害鑒定和防預部代理副執行總監Robert J. Howell等。
會議討論了眾多關鍵問題,但仍有一些問題尚待解決。Intertek將與消費品安全委員會保持溝通,得到正式答復後及時傳遞給客戶。
代理主席Nancy Nord的講話內容:
什麼是兒童產品?
法規第235部分對兒童產品進行了定義。在判斷一個產品是否為兒童設計使用時,CPSC考慮的因素有:
哪些產品需要進行第三方測試?
針對某些兒童產品的強制性第三方測試:
CPSC公佈認可程式以及第三方測試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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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品安全加強法是否適用於庫存產品?
根據要求,CPSC法律總顧問辦公室應就消費品安全加強法(公共法110-314, 122 Stat. 3016,2008年8月14日發佈)第101部分有關鉛的規定是否適用於該部分生效日(2009年2月10日)前已在庫存或上架銷售的產品提供建議和意見。
據Cheryl Falvey介紹,CPSC總法律顧問于2008年9月12日發佈的意見稱,從總體上來看,消費品安全加強法有關鉛含量的限制要求也適用於庫存產品。鉛含量超過0.06%(600 ppm)的產品必須從法規生效後180天起,即不遲於2009年2月10日從店鋪中撤架,不得銷售。
證書:
Intertek已從CPSC獲得確切消息,第三方測試報告不等同於證書。證書必須由第一方(如製造商)出具,而非第三方的測試實驗室。兩者可以顯示相似資訊,但將兩者等同起來是錯誤的。
CPSC將來可能制定一份證書的模版,沒有附帶證書的產品不得銷售。
在美國海關和CPSC要求時,應提供此證書。未來,CPSC可能建立一套電子提交系統。
測試具體要求:
追蹤標籤:
玩具和遊戲用品廣告的標籤要求:
2008年9月23日,CPSC公佈了有關《消費品安全加強法》第105部分:"玩具和遊戲用品廣告的標籤要求"的建議條例通知草案:
http://www.cpsc.gov/library/foia/foia08/brief/toygameads.pdf.
實施日期:
不過,CPSC人員建議委員會為產品目錄和其他印刷材料提供180天(至2009年8月9日)的寬限期。
廣告尺寸和位置:
CPSIA第105部分要求顯著列明警示語句,列明方式與16CFR第1500部分(16CFR 1500.121)一致。有關印刷材料和互聯網廣告的其他要求,請參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