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产品电磁兼容性涉及产品之间的共存,是产品与环境的相容,不是产品单方面性能,首先要确定电磁环境的容量,然后根据电磁环境的容量确定产品的允许骚扰水平。
GB 4343.1规定的是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产品的电磁骚扰水平,可以形象地比喻为规定这些电气产品的电磁排污水平。电磁骚扰是电气产品正常运行产生的副产物,是电气产品正常运行时对电磁环境的污染 ,可以认为GB 4343.1标准是电磁环境保护标准,确定为强制性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GB 4343.1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该标准的修订发布,配合CCC认证的实施,必定有力促进我国电磁环境的保护,降低电磁污染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一份力量。
电磁污染其实和噪声污染有一点比较像,就是即时性,电气产品运行时才产生和排放,产品一旦停止运行,污染就停止了,不同于水和空气污染,会滞留、会积累。 电磁污染的主要受害者是附近的设备,一般对人体影响不大。
本次GB 4343.1标准换版后,技术上更加先进,与国际标准CISPR14-1:2011版保持一致。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标的制修订过程中,更新的CISPR14-1:2016已经发布,使得GB 4343.1-2018和目前国际的标准版本依然存在一个版本的差异。
针对这些版本的技术差异,如果涉及的内容为标准的技术补充内容,如辐射测试的测试布置要求、扫地机器人测试工作状态等,应该参考较新版本的CISPR14-1:2016中的技术更新。而如果是版本差异有矛盾的地方,如测试电压的选取原则,则应该遵循使用版本中的要求。
首先,企业一定要明确,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在标准范围的产品均必须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其次, 企业了解,新版标准扩大了产品的适用范围,把一部分原来属于工科医类标准的产品归属到家电EMC标准范围,例如电磁炉、IH电磁感应炊具等原来属于GB 4824-2013《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范围,现在归属到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的范围,产品归口管理的标准更加合理;特别要指出的是,电饭锅产品在 GB 4343.1-2009范围内,在新版标准GB 4343.1-2018的附录B, 针对IH电饭锅增加了具体的检测要求,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范围和普通电饭锅相比有较大差异,与电磁炉产品考核项目一致。
第三,新版标准对产品的测试状态更加明确。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相比,明确了电网供电器具和电池供电器具均包括在新版范围内(USB充电式产品例如电推剪和不带电池用直流供电的产品比如果汁机、搅拌机等)。部分产品对检测的状态有详细的规定。
第四,新版标准在骚扰功率检测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辐射发射的检测方法,供制造商选择的是用骚扰功率(吸收钳)法测试30~300 MHz频段,还是暗室法测试30~1 000 MHz频段考核30 MHz以上频段的要求,根据产品特性,测试的频率范围上升到1 GHz,以应对产品的智能化所带来的干扰问题。
所有家电产品如有使用WiFi、蓝牙、ZigBee等无线信号,则表明产品的最大时钟频率(是指装置中使用的任何信号的基波频率,集成电路(IC)内单独使用的信号除外)超过30 MHz,按GB 4343.1-2018标准图10 (30~1 000 MHz频段电网供电器具发射测试流程图)则EMC测试频率范围必须上升至1 GHz,只能使用暗室法测试,这与旧标准可以使用吸收钳法测骚扰功率(30~300 MHz频段)有较大不同。
各企业对于最大时钟频率超过30 MHz的变频类产品和有使用无线信号的产品,以及涉及变化范围内的产品,各企业应该引起重视,抓紧排查,以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新版本标准中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度评价要求,对EMC试验室的测试质量提出了具体的可量化的要求,提升了测试的可重复性。